热门网络作者浣熊超凶的新书重生:1980我要当传奇推荐大家阅读,本书的主角是侯文。简介:庚申年,癸未月乙酉日。农历七月十一,正是入三伏的第一天。北国。地处中原北部的一个小山坳里,树梢的雄蝉不要命了似的发出’知了知了’的声音。在山坡上层层阶梯的玉米地里,一个少年像条鲇鱼似的不断游动。许久,…
《重生:1980我要当传奇》第1章 罐头瓶里的重生
庚申年,癸未月乙酉日。
农历七月十一,正是入三伏的第一天。
北国。
地处中原北部的一个小山坳里,树梢的雄蝉不要命了似的发出’知了知了’的声音。
在山坡上层层阶梯的玉米地里,一个少年像条鲇鱼似的不断游动。
许久,少年终于将地里的最后一簇杂草扫荡了个干净。
身上穿的蓝白色条纹半袖,早已经被汗水浸湿死死的贴在了身上。
正是晌午,日头毒的厉害。
少年将半袖脱下,露出消瘦的臂膀,山涧清风拂过,才稍觉一丝清凉。
来到地头,将衣服随意的一丢,在那棵能纳凉的树下拽过家里带来的竹编篮子。
篮子表面盖着一条绣着鸳鸯戏水的红盖头,掀开盖头,在篮子里几个窝窝头的缝隙中拿出了一根大槐树香烟叼在了嘴边。
敕!
泊头的火柴盒,浅绿色的一端经过摩擦冒出一小团火花。
少年娴熟的将嘴靠近,黑黄的烟草发出嘶嘶的声音,深吸两口,烟头彻底点燃才将手中的火柴甩灭。
鼻子冒着烟,少年又拿起篮内黄中带黑的窝窝头,大口大口啃了起来。
入嘴一口糙食,没嚼几下就往下咽,直拉着嗓子疼。
可即使这样,嘴里的动作也不见慢。
因为他已经在地头拔了一上午的草,从早晨鱼肚刚刚冒白,到现在的艳阳高照,肚子早就闹起了g命。
一口窝窝头,再喝一口罐头瓶里的凉水,少年看着一层层绿色的玉米地,眼睛直晕乎。
一个星期前,他还是21世纪首都一个报社的总编辑,主管时尚周边。
哪家的明星没事不得塞点钱找他发个帖子,涨涨热度。
不可谓正值人生巅峰。
在报业游荡二十年,北大毕业的他,头铁的放弃了学校大有前途的分配,一开始就投身进了喜欢的报社行业。
按他的打算是准备以笔为矛,写尽天下不平,道尽人间冷暖。
可现实给了他一个大比斗,在社会的大染缸里摸爬滚打,年近半百才混到一个主编的位置。
他还记得升职的那天晚上,自己一个人在家里抱着自己养的狗喜极大哭的画面。
可没想到才刚开始享福,却一下子又回到了这个贫穷的年代。
果真是因果轮回,苍天饶过谁!
侯文确定自己重生了。
因为小时候家里那个自己负责每天撕一页的阴历疙瘩上,明确显示的今天是一九八零年七月十一号,宜婚娶,忌出行。
一个星期的时间过去了,可他还是习惯不了这没电,没手机,没wifi的日子。
每天相伴的只有干不完的农活儿,极其枯燥和劳累。
侯文又很庆幸自己重生在了七月份,因为这已经过了高考时间,北大的通知书应该已经在来的路上。
如果重生到高考前,他一定考不上首都的大学,没准这辈子开局就是地狱级难度。
七七年恢复高考,消息传到这山捞捞里已经是七八年,侯文还记得前世自己直接头铁的报了名。
那年参加高考的人数有近五百万之多,可录取率却低的可怜,他的分数连专科的线都没够着,后来又不服气的努力了一年,直接去了首都。
后世不少次,不管是朋友还是家里亲戚,侯文遇见总会被夸‘你小子走了狗屎运,你家祖坟一定冒青烟了’。
对于村里人来说,去了大城市,还是大首都,那就是城里人了。
成了城里户口,吃的是商品粮,这是他们想都不敢想的事情。
十月份土改的风就会吹到这里,到时家里就会拥有属于自己的自耕地。
他还记得当初自己老爹和老娘拿到地后那满脸幸福的样子,自己何尝没有傻笑呢。
可重来一辈子,他不想再这样废下去了。
八零年,这年头只要胆子大,别说猪了,大象都能飞一飞!
他觉得自己该干点什么,守着这片土地,这辈子可能还是那d样。
侯文是家中次子,大哥侯军,今年二十有二。
去年年初老越那边发生摩擦,侯军死活要参军,老爹侯耀才用麻绳将侯军绑在家后面的石碾子上,直至大部队消失才放开。
不死心的侯军还追着跑了十几里地,终究是没碰见,为此得了侯耀才一顿打才消停。
直到七九年年底,合作社送来了几份抚恤金,侯军听着哀嚎的哭声才庆幸当初他老爹的做法。
二十二岁这个年纪在这个时代,早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。
爹娘早就催着相个对象,可他总是搪塞过去,侯文知道自己的大哥对隔壁村刘老二家的女儿暗投芳心。
可刘老二是他们村出了名的废物,想让爹娘同意简直难如登天。
侯文后面还有两个妹妹,母亲王青秀生完他之后觉的家里少个小棉袄。
可没想到一下就来了两个,这下到好,连棉裤都有着落了。
在没有任何娱乐设施的年代,大人们不是造孩子就是打孩子,除此之外好像也没别的事儿干,也怪不得那时候家家户户七八个儿女。
三妹侯敏,今年十二岁,正在乡里上小学,每个星期五回来。
老么侯芳,今年才八岁,村里是没有幼儿园给上的。平常除了跟在侯文后面揪他的头发,也就国庆之后收秋时跟在后面捡一些散落的玉米粒,年龄小也没有能让她干的事儿。
侯文老爹侯耀才是村里会计,大伯又是村长,所以在大队里还是非常有话语权的。
可奈何为人太过板正,死活不肯给自己家开点小门,以至于这个村会计家常常处在贫穷线边缘。
按他爹的话就是‘组织上给我这个职务,不是用来徇私的’。
侯姓在盘玉村是大姓,有一个年代极其久远的祖祠,那也是全村仅有的用青砖建成的建筑。
大伯二伯,还有更为偏的亲戚,谁家日子难,总会伸把手,在那个年头,再偏的关系也是那么的亲近,他们老侯家在村里可谓是一个大家族了。
侯文吃完剩下的窝窝头,一口气喝完罐头瓶里的水,像是上战场前士兵喝下最后的那碗烈酒一样,颇显豪情壮志。
将半袖搭在肩上,侯文开始向山里赶路。
前天他来深山下了几个套子,只能希望靠这来添点荤腥了,毕竟天天窝窝头实在是吃不惯。
八零年,山里兔子野鸡随处可见,运气好没准还能弄一只山羊。
可上辈子侯文记得村里没人惦记锅这些野物,
一路走走停停,年轻的身体仿佛给侯文四十多岁苍老的心态打了一针强心剂。
他越发的适应了年轻的感觉,虽然身子骨没几两肉,可力量和耐力却大的很。
走了没多久,听见不远处传来的动物若有若无的叫声,侯文快速靠了过去,果然发现了自己套子上系着一只肥硕的兔子腿。
一共下了七个套子,一直走到底,两个套子没有声音,其余的均有收获。
现在的野味长势都很可怕,没有一只是下二十斤的,如果不是陷阱,侯文单枪匹马还真的控制不了这些家伙,单就看这四只兔子一野鸡也陷入了沉思。
无奈只能去另一个地头找自己的大哥来帮忙。
“嚯~阿文,这么多兔子,还有野鸡!太好了,终于能吃肉了。”侯军被弟弟叫来,看着一地的野物,开心的笑了起来。
因为距离他们上次吃肉仿佛还在上次,大概还是年底的家族聚会才分着了一个鸡腿。
“哥,咱回去马上收拾一只鸡和兔子,今晚就下肚子。”侯文看着这些野物,再也不想吃那糟心的窝窝头了。
今晚必须开荤!